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瑜伽師地論略纂全文閱讀/古代/窺基/最新章節列表

時間:2017-11-22 23:00 /人文社科 / 編輯:方婷
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是最近非常火的一本經史子集、人文社科、宗教哲學小說,這本書的作者是窺基,小說主人公是唯識,作意,有三,下面一起來看下說的主要內容是:☆、第39章 七種障者 一本所作事心散挛姓。隨作彼事時。心生散

瑜伽師地論略纂

推薦指數:10分

作品字數:約36萬字

連載情況: 已完結

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線上閱讀

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第56部分

☆、第39章

七種障者

一本所作事心散挛姓。隨作彼事時。心生散

二本所事趣作用。將作彼事。發起欣趣方作用

三方作意不善巧。如無智者。用三財。由不恭敬承事師勤請問故。不解方

四雖處空閒。乃至擾其心。但由不守門。所以染尋思起

五食不知量。不調適

六尋思故。不樂

不調故。不修慧品觀察諸法

能障中。當知總說一門十二一門十四者。談二別障。初五七。名為十二。總別論。更加二總。謂思擇障。及修習障。故成十四

釋光明相中有三。初總明此緣法光明。次明十一所治暗障。三顯相違能治

如是疑隨逐故者。結初暗障。障礙能遣疑因緣故者。結三障。精勤少。正食調。順觀諦法。不屿雜居。如理作意。是能除遣疑之因緣。三障此故。說為障礙。能遣疑

修所成慧所除七法暗者。一惛沈。二掉舉。三喜悅。四怖嗔二種相應等法。五起言尋伺。六不正思惟。及心散。七思構。如其次第。七種修慧所除暗障

世間一切種清淨下。釋第四修果。文分為二。初釋二淨。結成修果。初復分二。初釋第六世間淨支。釋第七齣世淨支。初文復二。初廣釋相。結世間清淨。唯在正法。非諸外。初文有三。一問列三名。二隨別釋。三結廣不過不增。別釋三中。創得初靜慮未至定。名得三地。得本名三地圓。離諸障染引生通慧。諸清淨鮮。名三地自在

得三地中分四。初釋所治能治別相。次釋得者得近分。三結廣聖不過不增。四結世間淨住正法者得。初文有二。初明所治二十法。顯能治。初文復二。初明二十障。明四相堪能障法。初文有三。初標。次釋。

地圓中有三。初釋十相。次結圓本地。結廣。十相者。一願勝定。二見定勝德。三精勤策勵。四折伏终隘。五善未圓修他惡尚勝。六於淨天生心無耽染。七不自卑下策舉增修。八隨順二修。九勤精正法。十於止觀隨生

地自在中有二。初釋自在相。結廣。初文有三。初標雖已圓。未自在相。善觀察故。當得自在。次釋四處二十二種相。彼於如是四處下。明自在相。第二文中有二。初列四處。由剃除鬚髮下。釋二十二種相

四處者。一自誓受下劣形相威儀眾。二自誓受制屍羅。三自誓受精勤無間修習善法。四為斷眾苦。受三處時。應正觀察眾苦隨逐。此四處中。三各起五相。第四處起七相

初處五相者。一剃除鬚髮。二舍俗形好。三著徊终易。此三相誓受下劣形相所起也。又威儀眾。各一為五第二處五相者。一略舍二事之所顯現。二不自懇責。他不呵擯。三有犯不舉。由此缺犯自懇責。四他擯能悔除。五於舉罪者。無恚損惱。而自修治

第三處五相。如文自顯

第四處。四苦所隨應觀七相。初隨逐處有一相。於聖果未能隨證第二隨逐處有四相。謂生老病。第三隨逐處有一。謂別離苦法。第四隨逐處有一。謂自業所作。生老病略有二義。一姓弊迫。苦苦所攝。對法等說。八苦之中。之五苦苦苦攝故。二遷謝。生。老於少。病於壯。司贬於生。故此說為苦隨逐。別離法。非是苦。以義攝之。此中初苦。苦苦所攝。第二第三。苦所攝。第四一種。行苦所攝

自在相中有二。初明如理作意相等自在。彼由如是樂斷樂修下。結成離染善自在之相。初中復三。初標起如理作意。次明依四處起二十二觀故。乃至成出家及沙門想。明六修相斷修之相

六相者。一樂斷。二樂修。三不貪著。四無恚害。五無隨善守念住。六無增上慢

出世淨中。文分為三。初標列五門。隨別釋。三結成淨及廣義。先得四善世間清淨。已能最初。入諦現觀。明生暗滅。障礙除。為證通慧。思所得歡喜諸事。為斷除障。複習如所得類。由此遂能入無學位。證清淨及果功德。是名此中略義次第

入諦觀中。又分為三。初問生起從世間淨。為證出世。觀世劣境。生厭惡

二又此住正法者下。廣說厭患。安住心相

結此二相各二十種。更無過增廣辨厭患

安住相中。文分為二。初明於五處所。以二十相思惟厭患

復有五因二十種相下。明心安住。初有三。初列五處

次此中略有三種下。辨二十相

如是彼以由厭俱行想下。結成厭想

五處者。一於已雜染相應。二於已清淨不相應。三於已雜染相應過患。四於已清淨。不相應過患。五於已清淨。見難成辨。於此五處心俱厭患

依五處二十相者。初三處各三相。第四處有五種。第五處有五。赫扦為十九

又復發起堅固精下。結於五處。總為一相。並二十也

雜染相應有三者。謂雜染而已相應故。一未離不調。聖者已離故。二當墮煩惱坑。三現行惡業。當生惡處。此隨所應。即煩惱業生三種雜染

清淨不相應者。謂涅槃。定慧勝清淨法。己無故。名不相應

雜染相應過患者。由與雜染相應。生三種過患。一者生老病。苦之本故。二八無暇處。三於一切處。生四相所迫諸無常

清淨不相應過患者。由與清淨不相應故。過患生

於已清淨見難成辨者。諸清淨法。見於己難可成辨

一若舍清淨法。而不修為。其終不能任運自起作而能獲得

二除清淨法。外於餘世事。尚非請他而能成辨。況清淨事

三決定應作。成大吉祥。解脫眾苦

四非於現在不作諸惡。即名清淨。已得永離煩惱熾然。若無聖。惡業不盡故

五由清淨證得。觀可清淨。若不證得學無學。觀終不淨

第二十相中。有四又字。初一於染淨。相應不相應。第二又字。於染淨相應不相應。過患下二又字。於第五。見難成辨思惟之相

第二。有二十相心安住中有三。初標五因二十種相之所攝受。令於涅槃心安住相。次別釋五因。彼於爾時由此五因下。結成安住

別釋五因等中分二。初明五因。次謂於空無願等下。釋二十相。五因中有三。一問。二釋。三結五因

依逆次說五因者。一四善。創能通達觀四諦故。二所依定。即四善所依止定。三即此定。四念住等。五心觀等。能入境界。四此等觀。修四聖種。六隨念等。名能攝受加行資糧。五即於此。受持三藏。近和上及阿闍梨。能受誡。加行思惟。名為最初攝受方。故說五觀依逆次說

依上五因。起二十相者。依初因有六相。依第二因。有四相。依第三因。有二相。依第四因。有五相。依第五因。有三相

初因有六相者。一微現行有間無間。隨轉我慢俱行心相。此於定等。起能障現觀作意正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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瑜伽師地論略纂

瑜伽師地論略纂

作者:窺基
型別:人文社科
完結:
時間:2017-11-22 23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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