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入 | 搜小說

四書五經(第三卷)約10.6萬字全集TXT下載 即時更新 李楠

時間:2018-12-15 03:10 /人文社科 / 編輯:軒轅宸
獨家小說《四書五經(第三卷)》由李楠所編寫的人文社科、宗教哲學、歷史類小說,主角孟子,內容主要講述:【註釋】 ①孟獻子:魯國的貴卿孟氏,獻是他司侯的諡號。②費(bì):

四書五經(第三卷)

推薦指數:10分

作品字數:約10.6萬字

連載情況: 已完結

《四書五經(第三卷)》線上閱讀

《四書五經(第三卷)》第26部分

【註釋】

①孟獻子:魯國的貴卿孟氏,獻是他司侯的諡號。②費(bì):秋時小國名,故地在今山東費縣以北。③甥:女婿,指舜。貳室:副官。

【譯文】

萬章問:“請問如何朋友?”

孟子說:“朋友不能倚仗年,不能倚仗顯貴,不能倚仗兄的富貴。所謂友,是結他的德,決不能有所倚仗。孟獻子是擁有兵車百輛的世家,他有朋友五人,樂正裘、牧仲,其他三人,我一時忘記了名字。孟獻子與這五個人朋友,是因為他們絲毫不看重孟獻子的家世,這五個人如果也看重孟獻子的家世,就不會和他朋友了。不僅是兵車百輛的世家如此,即使是小國的國君也有朋友的問題。費惠公說:‘我對於子思,把他當老師;對於顏般,把他當朋友;至於王順、息,只是事奉我的臣子。’不僅小國的國君如此,即使是大國的國君也有朋友的問題。晉平公對於亥唐很尊敬,亥唐去就去,他坐下就坐下,他吃飯就吃飯,哪怕是飯菜湯,從不會不吃飽,因為不敢不吃飽。不過也僅此而已,並不與他共居官位,不與他共理政事,不與他共享俸祿,這是士人般的尊敬賢者,不是王公貴族式的尊敬賢者。舜當年去見帝堯,帝堯讓女婿住在自己備用的間裡,也設宴請舜,互為賓主,這是天子結平民百姓的典範。以地位低的尊敬地位高的人,作尊重貴人;以地位高的人尊敬地位低的人作尊敬賢士。尊重貴人和尊重賢士,理都是一樣的。”

☆、第七章

第七章 【原文】

萬章問曰:“敢問際何心也?”

孟子曰:“恭也。”

曰:“‘卻之卻之為不恭’,何哉?”

曰:“尊者賜之,曰,‘其所取之者義乎,不義乎,而受之,以是為不恭,故弗卻也。’”

曰:“請無以辭卻之,以心卻之,曰‘其取諸民之不義也’,而以他辭無受,不可乎?”

曰:“其也以,其接也以禮,斯孔子受之矣。”

萬章曰:“今有御人於國門之外者,其也以,其饋也以禮,斯可受御與?”

曰:“不可,《康誥》①曰:‘殺越人於貨,閔不畏,凡民罔不。’是不待而誅者也。殷受夏,周受殷,所不辭也;於今為烈,如之何其受之?”

曰:“今之諸侯取之於民也,猶御也。苟善其禮際矣,斯君子受之,敢問何說也?”

曰:“子以為有王者作,將比今之諸侯而誅之乎?其之不改而誅之乎?夫謂非其有而取之者盜也,充類至義之盡也。孔子之仕於魯也,魯人獵較,孔子亦獵較。獵較猶可,而況受其賜乎?”

曰:“然則孔子之仕也,非事與?”

曰:“事也。”

“事奚獵較也?”

曰:“孔子先簿正祭器,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。”

曰:“奚不去也?”

曰:“為之兆也。兆足以行矣,而不行,而去,是以未嘗有所終三年淹也。孔子有見行可之仕,有際可之仕,有公養之仕。於季桓子②,見行可之仕也;於衛靈公③,際可之仕也;於衛孝公④,公養之仕也。”

【註釋】

①《康誥》:《尚書》篇名。②季桓子:名斯,職掌魯國大權季氏家族的成員。③衛靈公:名元,衛襄公的庶子。④衛孝公:即衛出公輒,一個人兩個諡號。

【譯文】

萬章問:“請問與人際的時候,應該著什麼度?”

孟子說:“應該著恭敬度。”

萬章說:“老是拒絕接受別人贈的禮物是不恭敬的,這是為什麼呢?”

孟子說:“尊者所贈禮物,如果考慮他得到這東西是義還是不義然才接受,這是不恭敬的,所以不拒絕。”

萬章說:“我不用言語來拒絕,而從心裡來拒絕。如果東西取自民眾不義之財,就以其他的借不接受,難不行嗎?”

孟子說:“他的往遵循正,他的接待遵循禮節,這樣就是孔子都會接受所贈禮物的。”

萬章說:“假如現今有個在都城郊外打劫殺人搶物的人,他也往遵循正,他的饋贈遵循禮節,這樣能接受他搶來的橫財嗎?”

孟子說:“不行,《康誥》說:‘殺害行人,搶劫財物,強橫不怕,對這種人百姓沒有不憎恨的。’這種打劫的人不必等待育就該處罰誅殺他。殷代繼承夏代這條法規,周代又繼承了殷代這條法規,這是它們所不願更改的,現今這種殺人搶劫財物的犯罪就更厲害了,怎麼能接受這種饋贈呢?”

萬章說:“現在的諸侯榨取百姓血,如同打劫。如果他們好好地以禮儀來接待,君子就接受他們的饋贈,請問這怎樣解釋呢?”

孟子說:“你以為有聖王興起,將會對現在的諸侯一律加以誅殺呢?還是先育他們,如不悔改才誅殺呢?所謂不是自己所有的東西卻要去謀取它到手就是盜賊,那只是類推提高到最高原則上來說的,並不是把他就看作是真的盜賊。孔子在魯國任官職時,魯國人開展爭奪獵物的競賽活,孔子也參加這種競賽活。參加爭奪獵物尚且可以,何況接受他們贈的禮物呢?”

萬章說:“那麼,孔子的做官,難不是為了施行義嗎?”

孟子說:“是為了施行義。”

萬章說:“既是為了施行義,為什麼要去參加爭奪獵物的競賽活呢?”

孟子說:“孔子先用文書規定祭器的數目,並且規定不得用四方難以獲得的食物來盛在祭器中充祭品,這樣,為了獲得獵物供祭祀所用。”

萬章說:“孔子為什麼不離去呢?”

孟子說:“他要以此作為開頭來施行義,如果開頭足以施行義,但國君不肯施行,他才離去,所以未曾在一個地方留過整整三年。孔子有見到義能施行而任官職的,有因禮遇而任官職的,有因國君養賢而任官職的。對於季桓子,是見到義能施行而任官職的;對於衛靈公,是因禮遇而任官職的;對於衛孝公,是因國君養賢而任官職的。”第六篇(上)告子章句上

第一章 【原文】

告子①曰:“猶杞柳也,義猶桮棬②也;以人為仁義,猶以杞柳為桮棬。”

孟子曰:“子能順杞柳之而以為桮棬乎?將戕賊杞柳而以為桮棬也。如將戕賊杞柳而以為桮棬,則亦將戕賊人以為仁義與?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,必子之言夫!”

【註釋】

①告子:告,姓。子,對男子的尊稱。孟子的學生,為入研究人之理,因此反覆陷角於孟子。②杞柳:楊柳科植物。桮棬:杯盤一類的用器。桮,同“杯”。

【譯文】

告子說:“人好比是杞柳,仁義好比是杯盤;使人姓剧備仁義,就好比是用杞柳樹材製作成杯盤。”

孟子說:“你能順著杞柳的本來製作成杯盤呢,還是要傷害杞柳的本來製作成杯盤?如果說要傷害杞柳的本來製作杯盤,那你也要傷害人的本才能備仁義麼?帶領天下的人都來禍害仁義的,必定是你的言論了!”

(26 / 34)
四書五經(第三卷)

四書五經(第三卷)

作者:李楠
型別:人文社科
完結:
時間:2018-12-15 03:10

大家正在讀
相關內容

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,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,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。

科沃閱讀網 | 
Copyright © 科沃閱讀網(2026) 版權所有
[繁體版]

聯絡管理員:mai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