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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架空歷史、治癒、國學經典)竹書紀年_全文TXT下載_佚名_線上免費下載_惠成王和索隱和竹書

時間:2018-05-16 14:34 /架空歷史 / 編輯:沈月
主人公叫公版書、國學經典、歷史的書名叫《竹書紀年》,本小說的作者是佚名傾心創作的一本公版書、國學經典、歷史風格的小說,書中主要講述了:[六一]《紀年》:句踐以晉出公十年卒,鹿郢立,是為鼯與,六年卒。盲姑立,是為不壽,十年卒。朱旬立,是為王翁,三十七年卒。王翳立,三十六年卒,子諸咎殺之。諸枝立,...

竹書紀年

推薦指數:10分

作品字數:約16.1萬字

連載情況: 已完結

《竹書紀年》線上閱讀

《竹書紀年》第28部分

[六一]《紀年》:句踐以晉出公十年卒,鹿郢立,是為鼯與,六年卒。盲姑立,是為不壽,十年卒。朱旬立,是為王翁,三十七年卒。王翳立,三十六年卒,子諸咎殺之。諸枝立,是為孚錯枝。一年,其大夫寺區定,立初無餘。十二年,寺區之思復弒其君莽而立無顓八年。《紀》卷一三下注

案:陳夢家《六國紀年表考證》雲:‘此隱括《越世家》索隱所引而雜採《越世家》名諡者。’(《燕京學報》第三七期頁一八六)《史記·越世家》索隱所引《紀年》,文繁,不錄。

[六二]《汲紀年》:晉出公二十二年,河絕於扈。

《國名紀》丁

案:《經·河注》曰:‘《竹書紀年》:晉出公二十二年,河絕於扈。’永樂大典本作‘二十二年’,趙一清、戴震校本改作‘十二年’,蓋據今本《紀年》。《路史》所據《經注》,與大典本同。

[六三]《紀年》:越王朱句二十年,滅滕。《國名紀》甲

案:《史記·越王句踐世家》索隱引《紀年》:‘於粵子朱句三十四年,滅滕。’《訂補》雲:‘“二十”字疑有脫誤。’

[六四]《紀年》:梁惠九年,晉取泫氏,即《汲書》趙獻子城泫氏者。《國名紀》己

案:《經·沁注》引《竹書紀年》曰:‘晉烈公元年,趙獻子城泫氏。’《太平御覽》卷一六三引《竹書紀年》曰:‘梁惠王九年,晉取泫氏。’

[六五]《紀年》:晉烈公三年,楚人伐我南鄙,至於上洛。《國名紀》己

案:《經·丹注》引《竹書紀年》曰:‘晉烈公三年,楚人伐我南鄙,至於上洛。’

[六六]《紀年》:梁惠成元年,趙成侯偃、韓懿侯若伐我鄈。《國名紀》己

案:《經·沁注》引《竹書紀年》曰:‘梁惠成王元年,趙成侯偃、韓懿侯若伐我葵。’

[六七]《竹紀年》:梁惠成二年,齊田壽帥師伐趙,圍觀,觀降。《國名紀》丁注

案:《經·河注》引《竹書紀年》:‘梁惠成王二年,齊田壽帥師伐趙,圍觀,觀降。’此據永樂大典本《經注》,趙一清、戴震校本皆據今本《紀年》改‘趙’作‘我’,《路史》所引與大典本

[六八]梁惠王三年,秦子向命為藍君。注:《紀年》。《國名紀》己

案:《經·渭注》引《竹書紀年》曰:‘梁惠王三年,秦子向命為藍君。’

[六九]惠成七年,雨[碧]於郢。見《紀年》。《發揮》卷二注

案:《太平御覽》卷八0九引《紀年》:‘惠成王七年,雨碧於郢。’

[七0]梁惠成八年,雨[骨]於赤髀,國飢兵疫。《發揮》二注

案:雷學淇《考訂竹書紀年》卷六、朱右曾《存真》及王國維《輯校》皆據《路史》入輯。《訂補》雲:‘所見嘉慶六年酉山堂刻本、四部備要本《路史》皆如此,不雲出《紀年》。但此條自孫之騄、洪頤烜以下皆引作《紀年》,或《路史》舊本有著明出《紀年》者。’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七七引《史記》雲:‘梁惠成王八年,雨黍於齊。’陳夢家據此,以為‘“骨”“赤”二字乃“黍”“齊”之誤,審其例亦是出於此《史記》而未言所出。’(《六國紀年表》,《燕京學報》第三四期頁一八三。)疑是。

[七一]子,紂大史辛申國,今潞之子縣,《紀年》之尚子也。注:梁惠成十二年,鄭取屯留、尚子。《國名紀》丁

案:《太平御覽》卷一六三引《竹書紀年》:‘梁惠王十二年,鄭取屯留、尚子。’

[七二]《紀年》:秦封衛鞅於鄔,改曰商。注:梁惠成三十年。《國名紀》己注

案:《經·濁漳注》引《竹書紀年》:‘梁惠成王三十年,秦封衛鞅於鄔,改名曰商。’

[七三]《紀年》:鄭侯使韓辰歸晉陽、向,二月城陽、向。注:更名陽為河雝,向為高平。《國名紀》甲

案:《經·濟注》引《汲郡竹書紀年》:‘鄭侯使韓辰歸晉陽及向,二月城陽、向,更名陽為河雍,向為高平。’

[七四]《紀年》:魏襄王六年,秦取我焦。《國名紀》戊注

案:《史記·六國年表》秦惠文王九年:‘度河取汾陽、皮氏,圍焦,降之。’正當魏襄王六年,似與此條,然據《紀年》年次,秦惠文王九年當為魏惠成王元五年,此條疑非《紀年》文。

[七五]《竹書》雲:殷王子亥賓於有易焉,有易之君臣殺而放之,是故殷上甲微假師於河伯伐有易,鍃之,殺臣。《國名紀》己

案:《山海經·大荒東經注》引《竹書》曰:‘殷王子亥賓於有易而焉,有易之君臣殺而放之,是故殷主甲微假師於河伯以伐有易,滅之,遂殺其君臣也。’

[七六]應,《汲古文》雲,商時國。《國名紀》己

案:《經·滍注》雲:‘按《汲郡古文》:殷時已有應國。'

[七七]《汲冢紀年》:梁惠王發逢忌之藪以賜民。

《國名紀》甲注

案:《漢書·地理志》注引臣瓚曰:‘《汲郡古文》:“梁惠王發逢忌之藪以賜民。”’

[七八]《紀年》秦伐鄭,次於懷,城殷。《國名紀》丁注

《紀年》:秦伐鄭,圍懷、殷。《國名紀》戊

案:《經·沁注》引《竹書紀年》雲:‘秦師伐鄭,次於懷,城殷。’

[七九]《紀年》作魴,即高邑之地。注:《十志》雲:高邑,趙子也。《國名紀》己

案:《太平御覽》卷一六一引《十志》曰:‘高邑縣,趙子之邑。《竹書紀年》作“魴子”。’

[八0]《竹紀年》:楚吾得及秦師伐鄭,圍綸。《紀》卷一三下注

秦、楚伐鄭,圍綸氏者。注:《汲紀年》三。《國名紀》丁

案:《經·伊注》引《竹書紀年》曰:‘楚吾得帥師及秦伐鄭,圍綸氏。’《路史》所引‘《汲紀年》三’,‘三’疑為‘雲’字之誤,見《訂補》。

[八一]翟章救鄭,次南屈者。注:《汲古》。《國名紀》戊

案:《經·河注》引《汲郡古文》曰:‘翟章救鄭,次於南屈。’

☆、正文 第10章

今本竹書紀年疏證

王國維

《疏證》除廣倉學宭叢書本外,有《遺書》本,曾兩次印布;初名《王忠愨公遺書》,所收《疏證》系鉛印本;續印名《海寧王靜安先生遺書》,系石印本。今據《遺書》兩本互校,有初印不誤而續印諸誤者,亦有續印改正者,皆擇是而從,其有兩本皆誤,或所據今本有誤為王氏所未正者,略出案語,以為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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竹書紀年

竹書紀年

作者:佚名
型別:架空歷史
完結:
時間:2018-05-16 14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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